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197万一审获刑11年半


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197万一审获刑11年半
文章图片

中新网包头8月11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以能办理学生上学、转学事宜为由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幼儿园老师诈骗近200万元 。 11日 , 采访人员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获悉 , 该老师一审获刑11年6个月 。
【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197万一审获刑11年半】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宋某某案发前系包头市某幼儿园教师 , 他以有能力办理上学、转学等事宜为由 , 对他人实施诈骗50余起 , 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97余万元 , 所骗钱款均用于炒期货等个人投资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最终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并处罚金5万元 , 责令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97余万元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