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监测数据为何断崖式下降?有人自作聪明做手脚

【排污监测数据为何断崖式下降?有人自作聪明做手脚】本报讯(采访人员范跃红 通讯员刘鹏程)因干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 , 梅某、杨某、李某日前被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刑 , 并在特定时间内被禁止从事排污行业 。
2020年7月14日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单位、缙云县某啤酒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 执法人员现场对化学需氧量(下称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盲样检测 , 发现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控COD在同年6月24日8:50为81.36mg/L , 超标持续至9:20后数据突降为25.88mg/L , 同日18:50COD为82.28mg/L , 超标持续至20:00后这一数据突降为47.48mg/L 。
这些数据的突变引起了环保执法人员的注意 , 通过调取该公司在线监测站点视频监控发现 , 6月24日9时、19时先后有两名男子进入在线监测站点对COD在线监测仪器实施操作 。 现场检查时还发现在线监测站点内留下写有“在线COD检测仪操作要点”标题的手写纸张 , 按照该要点步骤去操作 , 在线COD检测仪会对水质重新取样检测 , 导致最终数据显示合格 。
经调查 , 梅某等三人承认干扰监测数据的行为 。 同年7月27日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 。 经查 , 2020年6月24日 , 该啤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作人员杨某、李某为逃避环保部门监管 , 在污水COD监测指标超标时 , 按照时任污水处理班班长梅某制作并存放在环保监测站的“在线COD检测仪操作要点” , 擅自修改监测设施时间 , 使监测设施重新采样 , 干扰自动监测 , 导致COD监测数据失真 。
缙云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 , 梅某等三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 结合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 向法院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 。
8月31日 , 法院经审理 , 采纳了量刑建议 , 依法判处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 缓刑一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1.8万元 。 同时 , 禁止三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目前 , 判决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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