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辞职需要编什么理由才好呢? 辞职的好理由( 二 )


如果工作上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空,但是工资不高,可以多待一段时间,努力提升自己的技能 。缩短试用期,或者提高你的表现 。
什么样的理由辞职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的想清楚了上面的问题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就尽早提出来,尽早制定计划 。否则,我们可以再等一会儿 。
【要辞职需要编什么理由才好呢? 辞职的好理由】
没有因个人辞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上述原因几乎都是个人原因,因此不能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
因个人原因辞职,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申请辞职,非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否则,未经公司同意离职或未在法定通知期限内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
如因公司原因被迫辞职,应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一些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克扣员工基本工资或拖欠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些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中工作 。针对这种严重的违约或违法行为,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有特别解除权,可以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这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被迫辞职” 。
对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下列行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对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强迫劳动者长时间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不安排休息、侵犯劳动者健康休息权的行为,当地司法机关应当作出裁决 。
综上所述,辞职是很正常的职场常态,不需要朋友去琢磨,也不需要担心编个好理由 。关键是要分清自己的问题和公司的问题,自己的问题能不能解决,公司的问题能不能谈 。
不管辞职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只要真诚的等待,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把它做好,不留遗憾,不出问题 。一切都会本着协商交流的精神,让大家聚一聚,散散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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