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判决书 法院判决:IPTV“回看”电视剧不侵权!( 二 )


综上所述,法院综合认定涉案“IPTV回看”模式不属于典型意义上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因此驳回了原告乐视网的诉讼请求 。
据了解,自2017年底以来,随着IPTV业务的迅猛发展,各地IPTV运营商纷纷成为被告,回看业务则成为“众矢之的” 。有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3月,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为2.21亿户,而全国IPTV用户已达2.72亿户,早已反超有线电视用户,也因此而自然受到了版权诉讼的更多“关照” 。
据报道,此前,乐视网也曾起诉广州“珠江数码”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法院经审理同样认为“珠江数码”的回看业务实施的是广播行为,其提供作品的对象仅限于其有线电视的用户,不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
然而,长期以来行业内对IPTV回看模式是否侵权仍存争议 。知产力将对IPTV回看业务相关纠纷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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