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识别技术:历史、风险和未来( 四 )


生物识别技术向何处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生物识别技术在大幅提升效率,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风险和烦恼 。那么,在未来的实践当中,我们应该如何权衡生物识别技术带来的利弊,让其沿着怎样的道路继续发展呢?对于这个问题,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新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为了效率的提升,适当承受风险、牺牲隐私在所难免;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像如今的IBM等巨头那样,尽可能回避生物识别的潜在风险,宁愿牺牲技术发展速度,也要保证人们的安全和隐私 。
尽管以上两种态度都各有道理,但总体来说,它们都略显极端了 。事实上,效率、安全和隐私保护并非不可兼得,只要我们做好各项技术和制度配套工作,就完全可以扬长避短,在发挥生物识别技术优势的同时尽量控制住风险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如下几方面的工作可能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在技术层面上,我们应当对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进一步完善,让它们的准确性、效率性不断获得提升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考虑改变过去采用指纹、掌纹、人脸等单一生物信息识别信身份的策略,改用综合利用多种生物信息的策略来进行识别 。如果一种信息的识别不准,那么多种信息的识别将会大幅提升提准确性 。在信息搜集过程中,应注意将信息分头存放,这样就可以保证单一的信息即使失窃,也不能被简单地用于伪造 。在传输和使用信息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进行加密保护 。通过这样的处理,我们就可以在有效提升识别准确性的同时,大幅提升信息安全性 。即使有不法分子通过其中某些环节的漏洞获取了部分生物信息,也难以利用它们成功伪造身份 。
其次,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加快相应法律和规章的出台,让生物信息保护有法可依 。目前,我国的不少相关法律中都已经提到与生物识别相关的问题,例如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中就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网络安全法》也强调了网络运营者对用户信息保护的要求;而在将于今年10月起实施的修订后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更是加入了与生物信息进行搜集、传输和存储相关的条文 。不过,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过于宏观,对于像“谁有权搜集生物信息”、“谁有权使用生物信息”、“在什么情况下有必要搜集生物信息”等具体的问题并没有给出很好的解答 。因此,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在现实场景中如何规范生物信息的搜集和使用,还需要进一步出台更为详细的法规和解读 。
再次,生物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者应当自觉建立起一套使用规范,防止潜在的风险发生 。具体来说,使用生物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数据的不同识别程度、敏感性、重要性以及公共需求的迫切性等维度,分别规定不同的利用规则、认定标准、保护措施、管理体制和主体责任,明确具有收集使用相关数据权力的机构,及相关工作的启动条件和流程规范,按需调取,落实管理责任 。在信息的搜集和使用过程中,还应该积极运用去标识化、加密等措施对数据进行预处理,以尽可能减少数据泄露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应该随时做好信息泄露的风险预案,一旦发生问题马上介入,让损失降到最小 。
最后,我们每一个个人也都应该努力提高警惕,尽可能减少生物信息的泄露 。对于那些动机可疑的生物信息采集要求,应当积极拒绝 。
如果我们做到了以上几点,那么就有可能在积极推进生物识别技术发展的同时,解决好由此产生的问题,从而真正用好这把“双刃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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