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纳入个人征信?关于对上海垃圾分类政策的看法( 三 )


4.2法治落实
对长期不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的流动性租住人群、家政人员、居住区居民,由居委会通过志愿者或业委会委员或居委会干部落实第二次面对面宣传告知,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街镇城管部门 。由街镇城管部门落实执法处罚程序,并将被执法处罚人员相关信息同步至市“一网统管”平台,由市级联席会议牵头部门逐步拓展应用,纳入相关诚信管理机制 。
该模式可作为各街镇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常态长效措施,普遍适用于各居住区,流动、租住比例较高的居住区应加强该模式的应用 。
5、保障措施
5.1各街镇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项目,加强对基层居委会的协调、指导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小区监控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改造、流动人口管理、城管执法联动等事项给予支持 。
5.2各街镇应将垃圾分类事件、部件纳入“一网统管”平台,采用成熟技术构建垃圾分类管理应用场景,实现垃圾分类问题的闭环管理,落实垃圾分类日常巡查、重点人群管理和违规行为处罚跟踪的“一网统管” 。
5.3逐步将常态长效垃圾分类管理成效明显的居住区(2022-2024年,市级第三方巡查均达到示范标准)作为全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基层党组织相关评定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 。

垃圾分类纳入个人征信?关于对上海垃圾分类政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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