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手机号就知对方行踪 单方面手机号获取对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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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手机号获取对方位置(只要手机号知道对方行踪)
这几天很多网友在刷Tik Tok的时候都会这样刷广告视频——“你想知道你心爱的另一半的实时位置吗?当他或她短信不回,电话不接,找不到人的时候,你想知道他或她在干什么吗?现在,只要下载XXApp,输入手机号,就可以查看对方的实时位置,还可以知道他的移动轨迹和停留时间 。快来下载吧 。”
这类号称可以一键查询对方位置的app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包括袋鼠、定位宝、定位宝、定位宝、定位宝等等 。
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个人信息比网络安全法更加具体 。除了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特征信息、住址和电话号码之外,电子邮件地址和行踪信息等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那么,这些软件是否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呢?为什么这种广告会在一些视频社交平台上流行?
01追查下落是真是假?
那么,这款App有宣传的功能吗?
首先,采访人员选择了智之宝App 。下载后,他输入同事的手机号,点击查看位置,弹出一个付费界面 。价格一个月138元,不算便宜,但是如果延长期限,价格马上就便宜了——一个季度148元,半年178元,一年248元 。然而付款后输入同事的手机号,却发现安卓手机无法与苹果手机互联兼容 。
随后,采访人员尝试下载了一款名为“袋鼠”的App 。进入界面后也弹出购买界面,价格为每月128元 。
购买后,采访人员输入同事的手机号,弹出一个对话框:只有对方同意并下载App并注册成功,才能实现该功能 。
但是这一系列操作在App广告中并没有提及 。
根据提示,同事完成同意隐私条款、注册手机号码、开启手机GPS等一系列操作后,双方可以看到对方的位置信息、轨迹信息、停留时间信息 。
从个人经验来说,获取对方地理位置信息和行踪信息的过程需要对方同意,相应的软件应用要实时在线 。
了解整个过程后,宁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信息资源网主任、宁波大学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巍表示,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此类app并未触犯法律 。
他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未经当事人同意调用其地理位置信息,违反了《刑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
虽然App本身并不违法,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
如果一对情侣或者一个同事,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对方手机上安装并启动了这个软件,然后隐藏图标监控对方行踪,是否违法?
徐伟表示,夫妻、家人、同事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此类软件获取对方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是违法行为 。同时,由于地理位置信息属于敏感隐私信息,该行为也侵犯了对方在信息资源网络中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泄露或者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既然这类软件需要对方同意才能使用,但广告视频中并没有提到这一点,是否有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下载的嫌疑?
许巍对此也作了解释:
从法律上讲,虚假广告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广告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二是造成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客观后果 。该广告中,广告主未在广告中注明该软件需要对方同意才能查看定位,存在故意隐瞒部分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
但这种“隐瞒”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要看广告主在法律上是否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隐瞒都构成虚假宣传 。要求广告主在其广告中说明各种可能对消费者产生影响的信息,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
您从哪里获得个人位置信息?
回答完法律问题,大家心里肯定还有一个疑问 。这种软件是怎么知道我们的地理位置和行踪的?
因为要输入对方手机号,是运营商泄露的吗?采访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三大运营商在我市的分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否定的,各运营商均表示从未与此类软件开发公司进行过数据共享方面的合作 。
那么,定位信息从何而来?从软件运行的机理不难看出,这类软件要实现定位必须开启GPS 。因此,手机用户在同意隐私条款时的默认权限是软件开发者调用地理位置信息的关键 。
此外,各种默认使用地理位置信息的软件,如支付宝、微信、Tik Tok、今日头条等,都可能是定位信息的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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