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 )




第十节 特种装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六十二条 特种装备安全检讨分为定期检讨、专业检讨和突击检讨三种 。
(一)定期检讨即公司每月检讨、车间每周检讨和操作人员每天检讨 。公司每季检讨由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月度安全生产检讨进行 。检讨人员包含:公司引导、安技、装备(电气)和应用部门的引导 。
(二)专业检讨即对各种雷同类型装备所进行的检讨 。
(三)突击检讨即不事先通知应用部门的情形下所进行的检讨 。
第六十三条 检讨内容:
(一)特种装备法规履行情形和规章制度的制订、履行情形 。
(二)重点监控装备落实义务人以及义务人标注情形 。
(三)特种装备的持证情形和定期检验情形 。特种装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形 。
(四)操作人员的安全教导情形 。
(五)特种装备维修、应用情形 。
(六)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形 。
(七)安全附件、安全掩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从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实验、检修等情形 。
(八)特种装备安全技巧档案、记载的树立、登记和保管情形 。
(九)事故应急救济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形 。
(十)上次检讨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形 。
第六十四条 检讨人员在检讨应在检讨记载上签名,检讨进程中必需认真负责,并做好检讨记载 。检讨记载由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
第六十五条 隐患整改:
(一)检讨人员在检讨时发明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光、整改义务人,填写形成文字资料,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
(二)整改义务人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逐项制订整改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形报告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 。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办法和整改筹划书面报告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 。
(三)特种装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形进行跟踪、复查、验收 。发明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规定进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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