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 聘 公 告( 二 )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规定 , 对拟录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 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位)证、计生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 全面核实其是否报考资格条件 。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 , 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 , 可依次递补 。
四、福利待遇
(一)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按四类标准薪酬待遇发放 。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穿运动服和运动鞋进行现场报名和初试 。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 , 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负责解释 。
【教师|招 聘 公 告】报考咨询电话:189-4472-0037 , 联系人:邹生、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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