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公民”与西周的“国人”,奴隶制社会特有的民权制度( 二 )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要战争”不论是西周还是古罗马,民权意识的诞生都是基于战争,但有区别的是,古罗马的民权制度是诞生于战争之后,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并且利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权益,利用公民意识来激发群众参政从政的积极性,这对于国家发展而言是“利大于弊”的 。

古罗马的“公民”与西周的“国人”,奴隶制社会特有的民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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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国古代西周时期的“国人”是分封制度影响的产物,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人的三六九等,长此以往,只会激发各个阶层的矛盾,“国人暴动”就是国家灭亡的最主要原因 。而在中国封建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战争类型也是最多的 。归根结底,是因为阶级矛盾导致经济失衡,国家财政亏空,就只能从“国人”身上下手,原本就不受保护不受重视的国人,必然会反抗 。
结语:
在奴隶制社会时期的东西方对于“民权”的思想制度是有所区别的,西方注重的是个人的利益,而东方讲究的是个人的义务 。在很多宗教文化中,“民权”也是作为弘扬价值观的基本理念 。“本”是根基,是主体,人民作为立国之本,在东西方政治的发展中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法律的规定与约束 。
在东方,民权更多的是身份的束缚与阶级的划分 。而在西方,民权则是政府权利的下放 。同处于奴隶制社会,东西方的差异还是很大的 。可以看出,西方对于民权制度的制定和研究,比东方要更为细致也更符合“民本”思想 。
参考资料:
《国人试说》
《左传》
《史记》
《罗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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