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广告日赚26~180元?骗局!赶快告诉你的亲友!( 二 )


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艺华广告”的推广员队伍像滚雪球一样壮大起来,直到有一天,所有的群宣布解散,损失了押金的推广员们抱团成立了一个又一个的维权群 。
据采访人员调查,“艺华广告”的这一骗局涉及全国各地,“艺华广告”在宣传中所透露的公司名称和位于广州的地址均是假的 。部分受害者已报警 。
“艺华广告”的骗局还未告破,短时期内,“书蕣传媒”就以同样的模式再次“收割”了大批入职者的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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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涉嫌网络诈骗 建议联合报案
针对“书蕣传媒”以招募推广员为名收取押金又消失的现象,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立坤表示,根据已知情况,这家所谓“书蕣传媒”的公司实际操控人以虚构的公司为名,以非法占有押金为目的,已经涉嫌网络诈骗 。
他建议受害者联合报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一般地区,诈骗金额达到2000元就满足了刑事立案标准,如果单个受害者的单笔金额达不到,大家可以联合报案,借助公安的力量将骗子绳之以法,尽量挽回损失 。”
任立坤还特意提醒大家,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如果真有“钱多事少在家做”这么好的工作,骗子早就自己偷偷发财了,怎么可能以鼓励推荐的形式大量吸引公众?求职者首先心态要摆正,就不容易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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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在朋友圈发发广告就能赚钱”,也要慎重考虑,因为朋友圈并不游离在法律之外,朋友圈发广告同样要担责 。根据《广告法》及国家工商总局在2016年9月就发布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主体明确到了自然人,在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广告”两字,并且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被举报并经查实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
工商部门提醒,最好不要擅自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有没有参与经营活动,一旦出现你发布的广告信息有问题引发了不良后果,发布者就很可能被要求承担责任 。
来源:燕赵晚报,网信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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