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18个法律规定 新劳动法试用期( 二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除外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九.关于试用期工资 。
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后工资不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十、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十一、孕期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
12.试用期提前辞职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可以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患有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员工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十四.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动,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
你不能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理解和选择的时期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试用期 。但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能力需要提高、工作岗位发生转移为由,随意与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变相损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一次”,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可以约定或延长两次的例外 。
15.试用期请长期病假怎么办?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暂停试用期 。
16.试用期满后,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理解和选择的时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但试用期满、考察期已过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17.试用期满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
试用期满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
(1)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入职后第二个月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员的工资翻倍 。
18.劳动者重新加入原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如果员工重新入职与离职前的岗位相同,再次约定试用期是不合理的 。但员工返岗后的岗位是用人单位设置的新岗位,与员工之前的岗位有较大区别 。因此,用人单位再次与其约定试用期是合理的,也符合设立试用期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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