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建明枪战录像加拿大?田建明的介绍?( 五 )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 立法和负责的 行政 。而 官僚、 军事和 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 。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法的精神
法律
封建社会法律由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王或者大臣制定;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定;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人民议会制定 。如:中国的法律是由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这就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即它所代表的利益阶层 。革命和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 。
封建社会的人治也是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不在于人民,而仅仅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的统治秩序,[1]而弥补其不足 。老百姓的得失主要取决于统治阶级的仁慈 。所以封建社会人治和法治是互补的关系 。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 。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 。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
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 。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 。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 。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 。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 。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2]
要避免法律和人类社会主客体地位颠倒的情况发生 。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 。因此执法者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记法律制度还要深谙法律的基本精神,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 。”[3]
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权 。[4]“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
法的特征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 。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
关于田建明和田建明枪战录像加拿大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
查看更多关于田建明的详细内容...
【田建明枪战录像加拿大?田建明的介绍?】Tags:田建明田建明枪战录像加拿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