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当事人需承担怎样的刑责?( 二 )


法院认为,刘某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故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因刘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谓“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由于精神障碍,致使其辨认能力减弱,控制能力下降 。
法院提醒,对于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家属或监护人具有看管和医疗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在单位、社区、精神病院、村委会以及担负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都要齐抓共管,将犯罪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新京报)

【高空抛物 当事人需承担怎样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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