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计划是指( 三 )


c) 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 。(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 。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 。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 , 是不同的作品 。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 。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 。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 。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 。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 。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
3. 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1,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 。
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 。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 。或者
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 。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 。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 。或者
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 。(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 。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 。对可执行的作品讲 , 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 , 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 。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 。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 。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 , 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 。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 , 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 , 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 。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 。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 。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
5. 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 。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 。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因此 , 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
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
6. 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 , 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 。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 。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 。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 。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 。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 , 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 。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 。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 。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 , 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 。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 。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 。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 。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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