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 审理涉港离婚案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吴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 审理涉港离婚案》。//本文由热心网友[jtr88] 投稿。


吴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 审理涉港离婚案

本文标题:吴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 审理涉港离婚案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运用远程视频审理涉港离婚案)

日前,吴江法院“乡村法官驿站”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技术,成功审理一起涉港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居住在吴江,被告许某则居住在香港。两人自2005年登记结婚后,因被告工作等原因,两人一直分居两地。原告认为,两人从2006年开始就无联系,感情早已破裂,请求法院判令离婚。法官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许某为香港居民,一直居住在香港,不愿来吴江开庭。经多方沟通并经双方同意,法官决定利用“乡村法官驿站”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该案。

5月11日下午1点15分,在吴江区法院开发区法庭“乡村法官驿站”内,被告许某通过手机APP与法庭的远程视频顺畅连线。法官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无误后,一场“千里之外”的视频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面对面”进行交流并各自发表意见。法官也根据案件情况,逐一进行询问,最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和平分手,被告同意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民事调解书。整个庭审用时30分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