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花几十万得来的“院子”不能装修( 二 )

预售合同补充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乙方同意甲方向购买底层住宅房屋的购房者赠送(如有)其所购房屋围合花园的使用权,并对此无任何异议,花园的大小和形状以甲方交楼时实际围合交付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享有花园使用权的人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得随意搭建和开挖地面,花园只得作绿化使用。”

对于这一条款,行政执法人士说,部分合同上在使用权问题上居然出现“独占使用权”的说法。“这太不严谨了,怎么可能有独占使用权,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即便供一楼业主使用,一楼业主也无权私自改造,正确的做法是由物业公司协调经整幢楼业主的同意,且不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下才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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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开发商没做到位

采访人员询问行政执法部门,这一矛盾解决有何建议,问题又出在哪?行政执法人士说,问题就出在开发商当初没有一步到位搞好,如果当初走流程装好铁栅栏围合,就不存在这样的矛盾。建议物业公司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与开发商沟通,由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报备,走完相关流程手续后,统一施工围合小区院子;另一方面发挥邻里沟通桥梁,打破僵局,出面恢复绿化,适当增加冬青绿篱高度,保证一楼的基本隐私和安全。

采访人员试图与物业公司沟通,6月4日,采访人员来到该小区,物业方面婉拒采访人员的采访。6日下午,采访人员通过电话再次联系朗诗物业雍和府的前台,工作人员说领导在开会,截至采访人员发稿也没接到回电。采访人员也尝试跟开发商联系,与业主签订预售合同的甲方是南京奥建置业有限公司。在网上查询该公司办公地点在国睿大厦1号楼,采访人员前往并未找到这家公司,大厦物业人士说没听过,也许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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