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9万多两年要还80多万,小老板被逼自杀( 二 )

据调查,天诚、泰沅、聚盛虽然名义上是 3 家小贷公司,私下却共享"优质客户"资源,互相帮助平账,共同索债,攫取巨额利润并分赃。3 家公司共 17 人,设有财务专员、拉客专员、催债专员、平账专员等职位,但很多时候团伙成员身兼多职。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所谓的"优质客户",就是急着借钱并有房产、车产的借款人,而要求借款人有车有房,是因为"放贷"只是手段,侵占借款人的积蓄和资产才是最终目的。

由于"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很多人以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深陷"套路贷"诈骗而不自知。武进警方梳理并逐个联系近百名受害人,目前仅 6 人前来报案,有一名受害人面对民警耐心的解释始终持怀疑态度,至今仍"逃债"于外地,而他已被非法侵占了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警方呼吁"套路贷"诈骗受害人尽早报案,以挽回损失。

"套路贷"三大套路需识破

如何识破"套路贷"?省反诈骗中心提醒,"套路贷"有三大套路,只要一一避开,就能避免落入陷阱。

套路一,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由小贷公司团伙中某成员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而不以公司名义签订,以便后期其他团伙成员冒充"平账人",通过多次"平账"诱骗受害人多次签订新的不平等借款合同,以借条过期为由,诱骗受害人给"新债权人"重写借条,从而达到侵吞受害人更多财物的目的。

签订合同时,以需缴纳"介绍费""汽车 GPS 初装费""家访费""服务费""利息"等噱头克扣受害人的"借款",形成"虚高借款合同",实际到手资金大为缩水。

其实,"套路贷"的每个"借款合同"就是一个新的陷阱,签订合同是这种诈骗的第一环。

套路二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后恶意讨债。武进警方调查发现,小贷公司经常以奇葩理由"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比如受害人手机号码换了,工作单位换了,搬家了,GPS 信号不好,离开常州出差,提前还贷等。而犯罪嫌疑人会在签合同时设下陷阱,故意让受害人违约,而违约金数额也由他们肆意确定,最高占借款金额的 100%,最低也占 30%。即便在约定还款日当天,犯罪嫌疑人故意通过各种手段,制造各种机会让受害人来"违约",比如故意让"债权人"失踪、手机关机,让受害人还不了款。可当受害人真逾期还款了,他们就拿合同威逼还款,同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采取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殴打伤害、在其住宅地喷漆等方式逼受害人乖乖就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