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后没领证女子消失 法院判女方家返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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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后没领证女子消失 法院判女方家返还礼金

本文标题:婚礼后没领证女子消失 法院判女方家返还礼金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婚礼后没领证,没想到“老婆”玩消失 法院判女方家返还礼金)

结婚时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我国最常见的婚礼习俗。但如果给付彩礼后二人并未领证,女方还突然不见了,彩礼能否要回呢?昨天,句容法院介绍一起起诉追回彩礼的案件。

院方介绍,男子郑某与女子李某是高中同学,2016年底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17年上半年举行了婚礼。但令人惊讶的是,李某在结婚后不久就消失不见了,而二人也未进行结婚登记。面对消失不见的李某,郑某傻眼了:虽然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结婚登记,两人依旧不是夫妻。尽管如此,自己之前给付的彩礼,为李某买的“三金”都和李某一起消失不见了,真正是“人财两空”!

在情感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的郑某,无奈只好将李某及其父母,起诉至句容法院。诉求中,郑某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及举办酒席花费的费用。

庭审中,李某并未出席庭审,其父母和代理人到庭。他们辩称二人感情良好,李某一直以来都是愿意和郑某结婚的。至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是因为二人想一起找一个“好日子”,如5月20日或者七夕等。而“三金”则在郑某处保管,李某只是在结婚时戴了一下。对于举办婚礼的费用,李某方认为他们为此也花费了不少费用,不应该返还。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但法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是查明了事实:

郑某与李某相识多年,2016年下半年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就筹备婚礼。期间,李某列出彩礼单,要求郑某给付彩礼68000元,“三金”价值计30000元。2017年3月,郑某购买金手镯一只、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副,后交给李某。当年3月15日,郑某与其聘请的两媒人,一起将最后商定的彩礼62600元现金交给被告。

当年4月15日,二人举行了婚礼。但婚礼几天后,李某便离家不归,在此期间郑某长达一月的时间联系不上李某,故此结婚登记一直未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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