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后没领证女子消失 法院判女方家返还礼金( 二 )

法官通过郑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表明“三金”确实在李某处保管。法庭上,法官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合本案,显然郑某所遇到的情形,属于第一种情况。最终,句容法院判决李某方返还郑某彩礼62600元及“三金”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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