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引发自杀事件 专家揭秘"套路贷"三大套路( 二 )

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套路贷”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招揽借款对象,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方式,步步设套、环环相扣,从而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本质上是以“借款”名义实行诈骗的一种新型犯罪。

【防范贴士】

“套路贷”三大套路需识破

如何识破“套路贷”?省反诈骗中心提醒,“套路贷”有三大套路,只要一一避开,就能避免落入陷阱。

套路一,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由小贷公司团伙中某成员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而不以公司名义签订,以便后期其他团伙成员冒充“平账人”,通过多次“平账”诱骗受害人多次签订新的不平等借款合同,从而达到侵吞受害人更多财物的目的。而在签订合同时,骗子以需缴纳“介绍费”“汽车GPS初装费”“家访费”“服务费”“利息”等由头克扣受害人的“借款”,形成“虚高借款合同”,受害人实际到手资金大为缩水。

套路二,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后恶意讨债。警方调查发现,小贷公司经常以奇葩理由“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比如受害人手机号码换了、工作单位换了、搬家了、GPS信号不好、到外地出差、提前还贷等。犯罪嫌疑人还会在签合同时设下陷阱,故意让受害人违约,而违约金数额也由他们肆意确定,最高占借款金额的100%,最低也占30%。比如,在约定还款日当天,犯罪嫌疑人故意制造各种机会让受害人“违约”,比如“债权人”失踪、手机关机等,让受害人无法如期还款。当受害人只能逾期还款,他们就拿合同威逼还款,同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他们还会采取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殴打伤害、在其住宅地喷漆等方式逼受害人乖乖就范。

套路三,“转单平账”。警方查明,“转单平账”是“套路贷”诈骗中最为关键的手段。当受害人无力还款时,犯罪嫌疑人会“人性化”提议团伙其他人来“帮”受害人“转单平账”,实质就是让受害人找新的“债权人”签下新的借款合同以偿还前面的债务,结果在无形之中通过“行规”“违约金”来垒高借款金额,让受害人深陷“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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