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区绿化改造成停车位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二 )

业委会是否与业主沟通存疑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小编致电了江城花园小区物业。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此次改建并非物业单方面计划实施,而是在接到江城花园业委会的议案后才开始动工的。

业委会通过议案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绝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那为什么江城花园里还有那么多业主对改建工作表示反对呢?

“压根就没开过业主大会。”对于改建议案一事,崔先生表示并不知情,此前也未受邀参加业主大会。小编随机询问了小区内的几位居民,得到的是相同的回答。

崔先生还告诉小编,目前业主方面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一百多人的群,并且还会让更多不知情的业主加入进来,就绿化改车位一事与物业和业委会协商。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声,江城花园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整个小区有500多户住户,800多辆私家车,但车库、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加起来也就400多个,完全无法满足停车需求,因此业委会才决定实施绿化改车位计划。至于流程是否合规,该负责人坚称召开过业主大会,改建工作也以通知的形式向业主们进行了公示。

对于业委会的回应,业主们显然不买账。有业主甚至表示,“业委会和物业说,每次改造或涉及动用维修基金的施工都有公示,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都有签字,但从未见过,很多业主都说没有看到过,没有签过字,我们需要他们提供存档资料。”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就江城花园绿化改车位一事,小编咨询了太湖新城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许多老旧小区确实存在停车位紧张的问题,而将绿化区改为停车位也是一种可操作的解决办法,吴江已有成功案例,但流程必须规范。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条还指出,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因此,江城花园绿化改车位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并且起码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此外还得保留会议存档资料。”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太湖新城物管科已派人介入此事,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业主签名等资料进行监督,如确实存在不合规行为将立即叫停改造工程,并责令物业方面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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