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枪贩毒数量巨大被判死刑 扬州发布典型涉毒案件( 二 )

  附:林某某、吴某、张某某运输、贩卖毒品案

  2015年底,被告人吴某以贩卖为目的,通过他人介绍联系被告人林某某购买毒品,双方约定由林某某从广东购得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出售给吴某再由其进行销售。被告人张某某受林某某邀约随同林某某往返广东、安徽、扬州等地,与吴某联系并实施毒品交易。2016年2月至3月间,林某某共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206.38克,并携带枪支弹药实施毒品交易,吴某共贩卖甲基苯丙胺398.5克,张某某参与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00克,并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54.63克。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

  法官点评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作案范围横跨广东、安徽、江苏等多个省份,共贩卖毒品4600余克,牵涉地区众多、涉案毒品数量巨大,这些毒品流入社会,将严重侵害他人的身心健康。且被告人林某某在毒品运输和交易过程中随身携带可击发的手枪,属于武装掩护贩卖、运输毒品的情形,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打击毒品犯罪斗争中必须坚决肃清的对象。

男子携枪贩毒数量巨大被判死刑 扬州发布典型涉毒案件//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走在下雪的夜空] 投稿。来源是:扬子晚报网

男子携枪贩毒数量巨大被判死刑 扬州发布典型涉毒案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