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上访农妇收补偿款被定敲诈 广东高院8年后平反(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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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上访农妇收补偿款被定敲诈 广东高院8年后平反

2009年9月18日,曾秀珍曾前往北京上访。

  曾秀珍的儿子黄仕均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上述几人都是外来户,在村里没有用于建房的宅基地。其中,何振明时任秋长镇城建办副主任。

  上述2000平方米土地中,包括曾秀珍家300平方米自留地。从2006年4月开始,由于不同意村里的卖地决议,曾秀珍与部分村民一道,开始向国土部门反映旱坑子地块的违规建设行为。

  关于曾秀珍等人反映的问题,2007年5月18日,惠州市国土局惠阳分局作出《关于秋长镇(街道)维布村村民反映秋长镇(街道)维布村双棚老黄屋小组卖地的调查报告》。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得的上述报告显示,由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国土部门于2007年4月27日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旱坑子地块停止建设。

  多位维布村村民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证实,即便是国土部门下发文件后,旱坑子地块的建设并未停止,到2009年左右,这一地块上陆续建起五栋别墅。

  新京报采访人员在维布村看到,五栋外观呈淡黄色的别墅,坐落在旱坑子一带,四周用围墙和铁门,与周边民宅隔开。

  长期举报下,几名购地者开始寻求与曾秀珍“私了”。从2007年10月底开始,李汉文等人与曾秀珍接触。曾秀珍提出的息访条件是,补偿一块300平方米的土地,或者现金20万元。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得的收据显示,2007年11月23日,曾秀珍以“个人果树款”名义收款15万元。收据上同时附有李汉文的签名。

  作为交易条件,曾秀珍此后未再对李汉文等人的违规建设行为举报。新京报采访人员从秋长街道办获悉,2007年底之后,曾秀珍未再就旱坑子地块问题进行上访。

  时隔2年被以敲诈勒索定罪

  在曾秀珍看来,15万元是李汉文给的补偿费。而事发两年多后,这笔钱却成为曾秀珍的敲诈勒索所得,并直接导致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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