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上访农妇收补偿款被定敲诈 广东高院8年后平反( 五 )
2011年8月初,狱中的曾秀珍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9月26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诉。
2012年12月5日,服刑两年半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曾秀珍获得减刑,提前出狱。
出狱后,曾秀珍以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继续提出申诉。2016年5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曾秀珍一案符合再审情形,由广东省高院进行提审。
“一年超过250天在外上访”
在曾秀珍的代理律师葛永喜看来,曾秀珍“敲诈勒索罪”一案的案情逻辑并不复杂,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均没有证据表明曾秀珍主动提出赔偿。此外,曾秀珍的举报与上访,本身是行使自身合法权利。
不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令葛永喜感到不解的是,为何在付款已经超过两年,双方再无交集后,李汉文等人又将曾秀珍告上法庭,“按常理说,不大可能出现时隔两年多以后,受害人才出来报案的情况。”
关于李汉文的报案动机,新京报采访人员曾多次与其联系,除表示“自己不会做对不起人的事”,其不再谈论具体案情。
曾秀珍的儿子黄仕均说,曾秀珍“敲诈勒索罪”的背后,“政府就是想通过翻旧账,把我母亲控制起来,达到她不能再上访的目的。”
包括当年办案者在内的多名知情者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曾秀珍于2010年身陷囹圄,与其就另一块争议地块,多次带头上访有关。一名要求匿名的一审证人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在2009年9月中,曾秀珍就这一土地问题进京上访,当地耗费人力物力进行处置后,领导就说要“管一下曾秀珍”。
一名维布村的村干部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所谓“争议地块”,指位于维布村的柑橘园地块,总面积18.74亩。新京报采访人员从秋长街道办事处确认,2008年1月,秋长街道办与老黄屋村民小组联合召开村民大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秋长街道办以每亩地6000元的标准,将柑橘园地块补偿款打入老黄屋小组集体账户。此后,小组村民从中获得分红。
曾秀珍正是老黄屋小组村民,对于秋长街道这一安置方案,她依然不认同。此后,曾秀珍拒绝领取约6000元的卖地分红,并且与另外三分之一不同意补偿方案的村民一道,开始上访之路。
推荐阅读
- 张紫妍|张紫妍悲剧: 出道三年,被高层折磨,50万人的上访依然难求。
- 于谦|贫穷限制想象力,于谦回应4亿补偿款,也可能有第二种解释
- 舔屏|沈丹1500万粉丝:这个离异农妇,为何能让无数男人舔屏
- 好莱坞|好莱坞性感女神变喂鸡农妇:导演要我脱裤子,老娘不干了
- 上百棵白菜被偷 农妇:想要鸡鹅多长肉但不想花钱
- 上百棵白菜被偷!农妇:想要鸡鹅多长肉但不想花钱
- 社区副主任伪造凭证 3年冒领拆迁补偿款665万
- 农妇毒杀400多只野鸟 差点上了饭店的餐桌
- 农妇毒杀400多只“野鸟” 差点上了饭店的餐桌
- 张家港一房屋出售 补偿款归现房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