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羁押9年后真凶归案 等待17年重审仍未开庭( 二 )

农民被羁押9年后真凶归案 等待17年重审仍未开庭

  就在二审判决的前半个月,也就是1997年10月12日,张玉玺的堂兄弟张胜利、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这成为整个事件的转折。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在互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疗费3800元。张胜利被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叶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换句话说,法院认定,最终导致张超明死亡的致命伤,是由张胜利造成的,而非此前判决中所述的张玉玺。另一名被告人张叶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人员采访时,也佐证了这一说法。

  2001年9月11日,羁押9年之后,张玉玺被夏邑县看守所释放。释放证明书称,张玉玺“经取保候审,予以释放”。但从此之后,张玉玺的案子却再也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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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羁押9年后真凶归案 等待17年重审仍未开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张玉玺的代理律师徐昕认为,从本案发回重审至今,已经过去了21年,夏邑县人民法院一直未开庭审理,已经超过审限。从张玉玺最早被羁押,到现在已经过了26年,从真凶被发现,到现在也已经过了17年。在这种情况下,商丘市中院发回重审之后,夏邑县法院一直不开庭审理,这对当事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因为真凶已经被发现并且被判决,如果开庭审理,张玉玺就会被宣判无罪。之后,张玉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现在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启动开庭审理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张玉玺可以直接申请国家赔偿。

  所谓“疑罪从挂”,通俗来说是指被国家权力机关拘留或逮捕,后来一直没起诉、判刑的案件。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明确“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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