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实施月余 业务申诉率大幅降低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快递暂行条例》实施月余 业务申诉率大幅降低》。//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快递暂行条例》实施月余 业务申诉率大幅降低

本文标题:《快递暂行条例》实施月余 业务申诉率大幅降低

5月1日起,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泄露寄件人隐私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如今《条例》实施已经一个多月的时间,对于快递服务质量的提升有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呢?

满意度上升 快递业务申诉率大幅降低

上周,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5月江苏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通报》,从这份通报中可以看出,今年5月份无锡快递业务有效申诉率为3.68件/百万快件,比4月的6.80件/百万快件降低了将近一半,为本年度最低; 同时也远低于去年同期的6.74件/百万快件。

从投诉原因来看,丢失损毁申诉率与上月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往常申诉占比最高的收投服务申诉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由于丢失损毁申诉率、延误申诉率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收投服务的质量是受此次《条例》的实施影响最大的。有效申诉率的降低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今年5月份《条例》实施后,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的满意度呈上升趋势。

老问题还在 快递员不送货上门仍有发生

虽然《条例》的实施的确给快递服务质量带来了一定提升,但是市民最关注的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投放在代收点、快递柜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上个月,陆先生通过韵达快递将合计40公斤重的两个包裹寄给在无锡的女友范女士。这两个包裹到达无锡后被快递员放在了收件地址附近的菜鸟驿站,范女士之后查询物流信息才发现包裹已经被签收了。陆先生说:“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包裹放在驿站的行为以前也发生过,因为之前的包裹比较轻,我也没有多做计较。”由于这次的包裹比较重,陆先生的女友便对驿站工作人员表达了不满,谁知该工作人员竟然说“快递员没有义务送货上门”,并与范女士发生冲突。

随后陆先生分别向菜鸟驿站和韵达快递进行了投诉,最后涉事的驿站被停业整改,快递员被罚款并向陆先生和范女士道歉。陆先生表示虽然对最后的处理结果还算满意,但是在《条例》实施后他以及周围的人还是经常会碰到快递员未经同意就将包裹放在驿站或者快递柜的情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