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开"皮包公司" 诈骗他人价值516万元原材料( 二 )

“特别是戴某指着站内一处正在建造的大楼,说等我下次来的时候,这栋大楼就建好了,还会邀请我剪彩,我当时就笃信我们找对地方了。”梁某提起此事,悔不当初,因为谁也没有想到,眼前的一切竟然是个“套路”。

忙碌的“混凝土生产线”,

以大量进货为借口要求供应商垫资,

其实这只是一家空壳公司,

而所谓的“经济纠纷”实际上则是诈骗。

兴化警方根据仅有的证据,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发现戴某等人带梁某查看的搅拌站实乃他人所有,与他们毫无关系。此外,他们注册的公司也是仅有名称,没有实际地址。

这样的警情立即引起兴化警方的高度重视,兴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然而合同诈骗案件隐蔽性强,犯罪周期长,犯罪分子得手后,受害人一般不能马上发现被骗。”

华小帅说,犯罪分子在此期间会有足够的时间逃匿和处理赃款赃物,案件的甄别和侦查工作时时充满挑战。

侦查人员根据受害人的报案情况,迅速绘制出整个案情的信息图,从介绍方、发货地、合同签订、物流运输等,一系列线索脉络跃然纸上。

在证据摸排的同时,警方密切关注涉案嫌疑人的行踪,2017年12月以来5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

审讯中,民警发现他们有备而来,对涉案经过避重就轻,一再强调是经济纠纷,即使是捏造的公司实体,也辩解是为了做成生意所使用的小伎俩。

那么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有什么实质区别?

“合同诈骗的嫌疑人有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会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先主动履行小部分合同,从而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华小帅分析案情。

在进一步侦查下,民警发现戴某等人很早之前便在法院留有债务案底,其中严某、陆某欠银行贷款80余万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5名涉案嫌疑人连基本的房产、车辆甚至存款都没有,这进一步证明了他们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以及虚构自己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大量证据面前,戴某等人却仍然负隅顽抗,不断美化事实,始终为自己的罪行狡辩。为了突破审讯瓶颈,兴化警方决定“零口供”办案,一定要将案件深查细挖下去。为了获得缜密的证据,他们横跨苏、皖、鄂三省,累计行程竟达5000余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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