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三 )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南京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南京公安先行先试,在全国首先提出“程序启动前置”工作思路,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前置到公安侦查阶段,创新“刑拘直诉”机制,推出危险驾驶罪“一步到庭”工作模式,畅通公检法内部“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了简繁分流、简案快办、疑案精办,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4800余起,试点工作经验得到了公安部的推广。

此外,南京公安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改革,加强对执法办案重要环节的管控。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逮捕数、公诉数实现“双上升”,不构成犯罪不捕、法定不起诉数实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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