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现重污染天气可能限行部分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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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现重污染天气可能限行部分机动车

本文标题:南京出现重污染天气可能限行部分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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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出现重污染天气如何应对?对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污染源如何防治?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最近全文公布了新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出现重污染天气 将采取8项应急响应措施

出现重污染天气如何应对?条例草案中明确,南京建立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和响应机制,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众健康提示,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四)停止或者限制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作业;(五)禁止露天烧烤;(六)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活动;(七)停止组织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八)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应急响应措施。

排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

采访人员注意到,条例草案还对排污单位加强了监管。

条例草案中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重点污染源在线数据。原始监测记录保存不得低于三年。

同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事故发生。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或者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废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下列应急措施:(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和危害;(二)立即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三)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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