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未获支持( 二 )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十周年后,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格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在“用工荒、招工难”的情况下,遇到员工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通常还是会继续用工。然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这一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广大小微企业来讲是相当严格的。如果是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仍判决企业承担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并且,根据未签订的原因来区分是否支持二倍工资差额,能有效惩治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专门诉讼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碰瓷”劳动者。

企业也许会存在签订劳动合同流于形式的情况,但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来讲毕竟是有保障的,因此劳动者应积极签订。劳动者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修改意见,与用人单位进一步协商,而不应消极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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