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差评引来一堆麻烦事 商家状告顾客被驳回( 二 )

本案中,张强在顺顺快餐店点餐达二十余次,仅两次评论为服务差或食物不好,不能因此推断其具有故意损害顺顺快餐店声誉之目的。此外,张强在用餐后给予的评论,仅是其购物后的一种主观体验,其表述“油炸致癌”亦是一种客观陈述,没有特指,内容并不涉及侮辱、诽谤之意,因此不构成名誉侵权。

对于张强在论坛发帖的行为,一方面其所发网贴标题及内容中并没有披露店名和店主姓名,故无法谈及会给顺顺快餐店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顺顺快餐店店主承认曾去张强家里质问张强为何给予差评。张强发帖的内容主要是对自身所接受服务的感受和评价,以及对于店主找上门质问行为的情绪宣泄,其发帖行为并没有构成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顺顺快餐店的名誉权。因此,法院判决驳回顺顺快餐店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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