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桥上焊接时烫坏桥下行驶轿车 被责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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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施工人员桥上焊接时烫坏桥下行驶轿车 被责令赔偿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桥上掉的火花烫了桥下轿车,民警责令施工方赔偿)
7月18日上午,328国道快速路改造张甸宫王村施工路段一座高架桥上,施工人员焊接时无防护设施,结果飞溅的火花烫坏了桥下行驶的轿车。张甸派出所民警到场调处,施工方愿意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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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家住姜堰梁徐镇。据其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他驾驶轿车由西往东行至张甸镇宫王村梅网河大桥下方,突然听到车子外面传来“嗤嗤”的响声。他感到奇怪,就停车查看,发现车身表面留下10多处烫坏的疤痕,就连车窗玻璃上也有融化凹陷的痕迹,十分难看。起初他以为,是上方的高架桥上有人故意扔东西破坏。可仔细一看,原来是上方的
高架桥施工现场,焊工师傅正拿着焊枪忙着焊接,火花飞溅,不少零星的火花直接掉落桥下。
林先生认为,施工方应有防护设施,确保桥下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安全。林先生为讨个说法而报警。姜堰公安局张甸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发现施工方考虑欠周,没有安装防护设施,应承担造成的损失。民警责令施工方尽快增加防护设施。
经民警协调,林先生同意将车送到4S店修理,由施工方承担修理费用。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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