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部分地区被划为国家级生态指定保护对象( 二 )


我市纳入规划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六大类型,总面积为756.9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43%。

市规划部门人士介绍,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以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其基本格局为山、水、林、湖、草“五位一体”,是结合全市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划定。划定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功能,切实保障当地乃至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规划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相关规划要做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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