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四院影像科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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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四院影像科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

本文标题:泰州四院影像科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今天法检"两长"同庭,原来审的是泰州这家医院影像科原主任的受贿案...)

7月23日下午,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件。

泰州四院影像科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

被告人顾广红,男,1971年生,大学文化,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原主任。

被告人顾广红因违纪,于今年4月25日被海陵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9年上半年至2018年3月间,顾广红身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利用其在医疗设备、耗材采购过程中提供建议、考察调研、验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南京某公司张某等人所送贿赂合计人民币301200元及华为P9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296元),并为上述人员在设备采购、耗材提供等方面谋取利益。

在法庭上,顾广红痛哭流涕,“自己出身贫寒,通过自身的努力,一步一步成为医院骨干,由于自己的一时贪念,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泰州四院影像科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

想到家里八十多岁的父母,还在上大学的儿子以及独自支撑家庭的爱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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