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批次疫苗均没有进入湖南 | 家长狂翻孩子疫苗本,怒问:25万支( 三 )
长春长生生产的上述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长春产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 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 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为此,对长春长生处罚是:
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支。
2、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
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元。
-----涉事批次疫苗均没有进入湖南 家长狂翻孩子疫苗本,怒问:25万支劣药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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