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诉业委会被法院驳回 居民联合给法官送锦旗( 二 )

群众的口碑之外,从考核指标来看,该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也确实堪忧。法院调查期间,区住建局作为第三方对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75%不合格,25%刚刚及格,其中考核组意见中多次提到的消防问题一直未解决,服务质量不尽人意。

去年1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投票,汇总后显示,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提前解除与A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且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屋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据此,2017年12月20日,业委会向原告发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

而物业方面却认为,其一直在尽职尽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是被告在其管理过程中多次无端指责,并且单方面通知提前解除合同,依据的仅是业主代表的意见,并未向全体业主进行意见的征询。且原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还在履行期间,尚未到期,便于今年1月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业委会发出的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无效,由该公司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适时加快审理节奏,法院抽核选票逐一查明

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对业主的生活质量影响甚大。送达完成后,法院审时度势加快审理节奏,多次组织双方听证、开庭,对争议焦点进行查明梳理。

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物业和业委会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甚至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据承办法官介绍,被告业委会由于担心会泄露业主的隐私,一直拒绝把业主投票的意见表交给原告物业公司质证,导致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眼看天气渐渐炎热,再这样拖下去,一大批群众的日常生活都要受到影响。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

“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以抽查核准的方式,核对意见表的真实有效性。”很快,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选票,并对双方抽取的选票,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进行一一核实。根据备案登记的信息,涉案小区业主共3045户,双方均确认参加投票的是1761票,同意解除的是1637票。

关于《意见表》的真实性,经法官核实,双方抽取的52张《意见表》都是对应的业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52张《意见表》的业主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所以法院认定被告提交的业主大会的投票汇总结果真实,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提前解除与原告A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由此根据备案登记信息,实际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屋面积也超过了小区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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