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被拖行致死”案今日一审 家属放弃赔偿( 三 )

检方认为,王某明知高某是犯罪嫌疑人,仍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2到3年有期徒刑。

对此,辩护人表示,虽然王某目睹了案发全过程,但去朋友家借宿只为临时起意,建议减轻量刑。

检方认为,高某为逃避检查,不顾民警史伟年的性命安危,致其被拖行数十米后被甩出并遭碾压,虽然并没有追求其死亡的直接故意,但加速车辆高速逃离,暴力抗法,作为成年人,应当认识到该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此外,由于高某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建议法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而高某的辩护人认为,高某并无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庭审中,高某愿意对受害人家属积极赔偿。

采访人员了解到,庭审前,被害人史伟年家属放弃对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未当庭宣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