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手术后瘫痪 法院判医院承担七成责任( 四 )

  综合全案情形考虑,被告兰大二院应承担70%的责任,原告张某应承担30%的责任。被告方兰大二院应向原告张某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716514.12元,张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对于上述一审判决,原告代理律师黄建刚表示,家属将提起上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