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走失后水渠溺亡 原来是被一对父子杀害( 二 )

△对嫌疑人进行审查

面对民警,两人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警方初步查明,7月31 日凌晨4 点左右,姜某驾驶电瓶三轮车沿宁宣公路行驶至案发现场附近地段,不慎将周某撞倒致伤。但姜某并未及时救人,而是将周某藏匿于路边水渠内,导致其溺亡。之后,姜某联系儿子姜某某赶到案发现场,两人合力将电瓶三轮车从水渠边推至公路,然后驾车逃离。

目前,姜某父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办案民警表示,这一案件本来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如果姜某不逃逸,并对周某进行及时救助,那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行为。然而,姜某却选择了最坏的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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