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庆祝孙子周岁燃放烟花 获姜堰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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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庆祝孙子周岁燃放烟花 获姜堰首张罚单

本文标题:老人为庆祝孙子周岁燃放烟花 获姜堰首张罚单

本想着在孙子周岁时燃放烟花喜庆一下,没想到被罚了款。姜堰居民周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200元之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这也是“禁放令”后,姜堰警方查处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8月2日下午5点多,姜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城区金湖湾小区内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接到110指令后,城中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有烟花残骸,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味。

民警依法将燃放烟花的五旬居民周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老人为庆祝孙子周岁燃放烟花 获姜堰首张罚单

周某承认了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周某称,由于前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出差,8月1日刚回到姜堰,他并不知道有“禁放令”。当天孙子周岁,周某为图个喜庆,捧了4个烟花到楼下燃放,刚放了2个,就从邻居那里得知,现在姜堰城区禁止放烟花,便赶忙停止燃放。

周某的行为已违反泰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昨天上午,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周某是自《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以来,姜堰首例被处罚的市民。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条例,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社区群众中,继续宣传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让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主动“禁爆”,共同创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邻里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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