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被指上市后“恶意回避”专利权使用费,专家申请仲裁

永安行(股票代码:603776)在上市敲钟前夕,曾遭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拦路虎”——国家“千人计划”海外特聘专家顾泰来起诉永安行,称对方侵犯了其专利权。顾泰来说,当时,为了能顺利上市成功,永安行主动与他签署了和解协议。

然而,顾泰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他与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行”或”永安股份公司“)的专利纠纷再起波澜,原因是:永安行在上市后,以2018年度支付专利使用费为零元的形式,“恶意回避”付费。他称,已就此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受理。

事情要回溯到2017年4月,当时,永安行在公开上市前的关键时期。国家”千人计划“海外特聘专家顾泰来以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永安行诉至公堂。一审被判败诉后,顾泰来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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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被指上市后“恶意回避”专利权使用费,专家申请仲裁

顾泰来对澎湃新闻说,正是在他上诉期间这段时间,永安行方面提出和解意向,以确保公司顺利上市发行股票。

据顾泰来介绍,当年8月初,他与永安行就和解协议的大致内容达成一致。大致内容是:永安行向他支付65万元和解款。此外,每年6月30日,永安行向顾泰来支付一笔专利许可使用费。

相应地,顾泰来撤回专利侵权起诉,“且不得再有阻扰性地披露与举报”,如果因顾泰来举报致使永安行未能成功上市,则永安行有权停止支付专利授权使用付费。

2017年8月17日,永安行顺利上市。

12天后,8月29日,双方签署正式的《和解协议》以及《专利使用普通许可合同》。在签约3天后,永安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顾泰来支付了65万元的和解款。

相关和解协议,还约定了永安行每年向顾泰来还需支付专用使用权费,并约定了具体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大致意思是,永安行应当按照未来共享单车投放的数量,来支付专利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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