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这条有关社保的谣言千万别信!( 二 )

辟谣

“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这则谣言可谓漏洞百出。

不存在所谓的“劳动法新规定”

目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已施行20多年,虽然此前有过修改的呼声,但是目前《劳动法》尚未修订过。

因此, “劳动法新规”完全是无稽之谈。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并未有所谓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的最新规定。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谣言称,“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但实际上,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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