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8年,女儿点招进名校,国企董事长获刑十年三个月( 二 )

因为这事,杨某顺利与黄金荣搭上关系,2006年至2015年间,黄金荣先后收取杨某等人贿赂共648000元,而黄金荣也在工程招标上对杨某的公司格外“照顾”。

曾因行贿人被查退赃

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间,黄金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体绿化分包商顾某牟利,在其家中先后两次收受顾某所送翡翠吊坠,总计价值332136元。

顾某称,2009年春节前,他到黄金荣家中送了一个绿色的玉观音吊坠,2011年春节前又送去一个玉豆角吊坠。其中观音吊坠价值6万元左右,玉豆角吊坠约27万元。

2011年8月,原泰兴市交通局副局长陆天宝被查处,迫于压力的黄金荣于当年夏天将两个吊坠退还给顾某,2012年下半年,顾某再次将观音吊坠送给黄金荣。后因顾某行贿被查处,黄金荣害怕牵连到自己,将吊坠上交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金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一审宣判前未能退出全部赃款,有部分索贿情节,虽有立功、坦白等从轻量刑情节,但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黄金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吴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