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将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 二 )

公众认同并规范投放

仍是垃圾分类推进短板

切实推行垃圾分类,除了要配置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投放主体是否真正认同、积极参与并规范投放,是完成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

近日,采访人员在市区某商业综合体看到,这里每层楼面不同区域均配有数套分类投放垃圾桶,并设置了分类提示牌。平均每分钟有数名消费者经过垃圾桶,并丢弃手中的各种垃圾。采访人员随机观察了过往投放垃圾的10个市民,其中只有4人在投放垃圾时,低头查看了垃圾桶上的分类标识,并将手中的薯片口袋和塑料水瓶等投入了可回收物垃圾桶中,其余6人没看标识,直接将手中的垃圾丢进了就近的桶中。最终10人中有6人投放准确。采访人员查看了商场内多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发现不少宣传海报、玻璃瓶、矿泉水瓶等出现在了错误的“其他垃圾”分类桶中,而“可回收物”分类桶中,却出现了用过的餐巾纸、烟蒂、一次性水杯等的身影。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垃圾投放混乱的情况很常见,为此,我们在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的同时,专门建立了垃圾分类联络员队伍。”该商业综合体物业相关负责人翁主任表示,为了做到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精准投放,他们划分不同区域安排垃圾分类联络员,作为相关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定期对外包公司的垃圾分拣人员进行考核。一旦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发现不规范行为,我们首先要问责第一责任人。”翁主任说。

据了解,目前,苏州许多公共场所、机关单位等纷纷采取了垃圾分类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自发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奖惩制度。

刚性约束力偏弱

分类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国家46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之一,苏州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聚力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多年来形成了市容市政牵头、城乡贯通、横向衔接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然而市环卫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无论是市民日常习惯,还是管理上的协同力度等,都有不少改善提升的空间。而目前,国家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系统性不强,且以鼓励、倡导为主,刚性约束力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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