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2亿人民币疑被捕 外媒:要么死,要么交税(19)

两个案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

毛阿敏与主办发约定的是税后收入,而主办方并没有替她申报纳税,对毛阿敏来讲属于非主观故意,而且偷逃税款也不算上巨款。

刘晓庆却是采取虚假手段,伪造票据和账务进行偷逃税,而且税款巨大,属于主观故意,偷逃税款高达1458.3万元。

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故此,根据刑法偷税罪要件追究刘晓庆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也是不奇怪的。

3、范冰冰如果逃税罪成立,会判几年?

假设范冰冰利用虚假合同向税务机关隐瞒收入2000万元,如果按照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税率40%计算,逃逸个人所得税约800万元,逃逸劳务收入的增值税约6万元,还有相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网上另一信息披露:范冰冰2017年的个人收入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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