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教您看好"钱袋子" 认清非法集资真面目( 三 )

陷阱二收益相对不高

某财富管理公司:“我公司理财产品,收益相对‘合理’,虽然低于市面上其他公司的产品,但高于银行理财收益,是谨慎投资者的最佳选择。”

警方提示:这也是最容易迷惑投资者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的地方。现在的很多投资者防范意识也提高了,知道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不受法律保护,认为超高收益不靠谱,选个收益低点的产品,安全性应该大很多,甚至许多投资者认为8%到15%的年收益是相对“合理”的。事实上,年化收益率高低并不是判断投资项目安全与否的标准,年化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提高警惕,认真斟酌,衡量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谨慎投资。

陷阱三展示公司“实力”

此类投资公司常租借高档商务楼宇作经营场所,宣称“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多项房产、实业、矿产等运营实体,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均可以免费参观本公司的实体项目,还有免费旅游、免费酒会期待您的参加。”

警方提示:现实案例中,投资公司往往将办公地点设立在高档写字楼里,以展示公司实力,提升投资可信度。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还会组织免费旅游、酒会推介理财产品,参观投资项目,可事实上所谓的投资项目并非真实,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的盈利前景,投资者要擦亮眼睛,谨防入“套”。

陷阱四证照貌似齐全

此类投资公司往往宣称工商、税务登记执照一应俱全,具有合法的募集资金资质。

警方提示:现实案例中,有些非法集资者具有工商、税务登记,但无从事金融业务的牌照超范围经营,投资风险极大。该类公司在名称上经常出现财富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字样,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里往往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迷惑投资者认为其具有募集资金的资质。

【警方提醒】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风险自负。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识假防骗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理性投资,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让非法集资失去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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