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多人扶贫贷款遭挪用 农户:一分都没看到( 二 )

  2018年7月13号,一年还款期限已到,村里并没有如约还上这笔钱,紧接着农户们开始收到银行方面的催款信息。据桃园村村民介绍,该村组共有5户低收入户涉及此事,贷款金额10万元。

  采访人员采访当天,村民老赵与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民丰商业银行一位工作人员通了电话,对方表示,如果再不还款,这5户低收入户将被告上法庭。工作人员告诉村民老赵,因为老赵签了字,就只能找老赵来要这个钱,不还的话就要面临被起诉。老赵感到十分冤屈,自己一分钱没捞着,还要被起诉。

  村民们表示,受该贷款事件影响,多位低收入农户的子女助学金、种粮补贴、老人养老金被银行自动抵扣还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村支书称:贷款曾经过镇、村、银行三方协商

  那么,村干部违规组织低收入户进行扶贫贷款的原因是什么?5户低收入户的10万元贷款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黄坡镇长请大兴镇纪委书记蒋宁接受中国之声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接到当时群众反映我们时任桃园村支书孙乃权在任期间有个人占用低收入户贷款问题后,镇纪委迅速介入调查,群众贷款问题大部分被收回,剩余部分正在积极追缴。目前孙乃权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免职,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会在查清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不过,涉事前村支书孙乃权的解释却与宿豫区大兴镇政府方面的说法不一致。孙乃权解释并不是他个人挪用扶贫贷款资金,他进一步解释,2016年桃园村有个大户因为做工程失败亏损数百万资金,导致家人的5万元和外借的5万元扶贫贷款无力偿还,这影响了全村的还款信用记录,并牵连村里其它农户无法正常贷款。为了消除不良记录和群众意见,村里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孙乃权解释,这件事,镇、村、银行三方当时进行过协商:“有一户贷款还不上,全村贷款都放不出来了,当时我跟镇领导还有银行主任经过协商,用其他农户往前倒,我当时为了工作,2016年倒了一年,2017年倒了一年,今年我不干了,我不做书记就没法给他处理了,就出现这种事了。”

  银行称扶贫贷款难以精细化管理

  扶贫贷款本是国家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呢?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许民解释,低收入农户的资格由镇、村、扶贫部门进行确认,银行严格按照建档立册的名单进行贷款发放。为了预防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银行柜员在办理扶贫贷款业务时会确认农户的资格以及贷款的用途,这5家低收入农户在办理扶贫贷款时均承诺资金为本人使用,而不是转借他人。银行方面还提供了录音证据,录音里工作人员询问借款人是否自己使用借款,借款人表示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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