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积极应对“房价指数偏高” 展开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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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积极应对“房价指数偏高” 展开专项行动

本文标题:扬州积极应对“房价指数偏高” 展开专项行动

8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扬州环比涨幅2.8,列第6位。今天下午,该市房管部门召开“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建设、工商、物价、税务、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发布了《扬州市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扬州积极应对“房价指数偏高” 展开专项行动

会议表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扬州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偏高,有内外两个原因。从外部原因看,国家统计局调整了统计口径和要素,对扬州等城市影响较大。从内部原因看,7月份市区高价房销售网签比例上升,拉高了房价指数。

会议提出,在增加市场供应上,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住房土地合理比例。严格落实每年市区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供地比例不少于商品住宅建设用地10%的供应计划。同时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今年规划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20万㎡。此外,会同国土部门加大对超期未开发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力度,推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早开工、早上市、早交付。

在遏制投机行为上,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优先保障刚需首套房消费者,对于市区范围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给予优先网签、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

在强化市场监管上,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会同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市区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捂盘惜售、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会同物价部门落实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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