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企业不得恶性竞争抢房源 哄抬租房价格( 二 )

住房租赁行业协会代表表示,租赁行业协会要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向全体行业协会成员、全市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出倡议,要求协会成员企业带头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健康、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为扎实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倡议书

为稳定住房租赁市场租金价格,抑制哄抬房价的行为,规范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全体成员共同向全市提供住房租赁服务的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房产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加强分支机构和门店管理,做好行业表率,不得囤积房源、哄抬租金价格,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二、长租公寓运营商和房产中介机构不得为扩大规模而以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争抢房源,哄抬租房价格。

三、长租公寓运营商和房产中介机构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

四、长租公寓运营商和房产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

五、协会全体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主动在住房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坚持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呼吁全体协会成员在政府管理和指导下,加大优质房源供给,坚决抵制不当竞争,抑制房租不合理上涨,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维护良好的租赁市场秩序,为建立和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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